APP銷售購買需知

1. 您使用服務過程相關資訊之蒐集、處理與利用,均與您註冊時已同意之《隱私暨個資保護聲明》內容相同。

2. 使用我們的服務,並需要遵守《會員服務使用條款》及《迪士尼英語線上課程附加使用條款》

3. 我們提供以下服務方案,您可依據需求選購:
7天單字大冒險:價格230元,使用期限7天
30天單字大冒險:價格790元,使用期限30天

4. 各方案之課程內容,依選購時網頁上之「課程介紹」、「單元內容」所示內容為主。

5. 購買及使用我們的課程之相關權利義務,悉依服務契約內容為依據。

6. 選購服務使用期限到期後,將不再享有使用單字大冒險相關服務,如有繼續使用服務需求,請重新訂購。

7. 購買線上數位內容商品或服務,依消費者保護法規定,並不在7天無理由退換範圍內,敬請諒解。

服務契約

    茲因會員加入本公司線上學習服務平台,將透過網際網路連線至本公司服務平台,參與本公司提供之語言學習課程及相關服務,故雙方訂定本契約,就相關權利義務約定如下:

  • 一、服務內容
  • 會員所購買本公司線上語言學習服務方案依訂閱紀錄及會員中心顯示為準(下稱本服務)。
  • 二、服務費用
  • (一)本契約服務費用與付款方式依訂購時顯示為準,會員應按約定之服務費用金額與給付方式按時繳納款項與本公司,如有提前終止本契約情形時,對於本契約終止前已產生之服務費用,亦有繳納義務。
  • (二)本契約服務費用採一次全部繳納者,本服務於會員繳納全額款項後始開通使用;採定期定額方式繳納者,本服務於本契約生效且完成頭期款項繳納後得開通使用,如服務開通後有未按期支付各期款項之情形者,本公司得暫停服務使用權利至會員繳清應繳納款項為止,逾期未支付款項超過本契約服務費用總額五分之二者,經本公司訂十日期限通知付款後仍未支付者,本公司有權終止本契約並收取按法定年利率(5%)計算之利息與剩餘未付款項百分之二十之違約金。
  • 三、服務有效期間
  • (一)服務有效期間,依訂閱紀錄及會員中心顯示為準,本服務所有課程及服務(含贈送課程、免費服務及本身參與錄影檔觀看)於服務期間屆滿後即無法使用,亦無法延期。
  • (二)本服務有效期間開始之日起算屆滿七日後,會員如因生病住院、懷孕安胎、因公前往無網路國家等因素導致無法於服務期限內使用完服務,或有影響服務使用權益者,得事先檢附相關證明向本公司申請暫停服務期間,確有合理事由無法事先申請者,最遲應於事件結束後五個工作天內提出,經本公司審核通過,將依申請天數期日暫時關閉服務使用權限,並依暫停天數相應延長服務有效期間,申請暫停次數以1次為限,暫停天數總計以不超過10日為限。惟會員明白且同意,暫時關閉服務使用之期間,原服務有效期間並不因此中斷,故不影響定期定額付款義務,會員仍需依原繳費期日進行繳款,其餘權益均依《暫停服務申請與使用規範》內容為準。
  • 四、服務使用規則
  • (一)課程預約與取消
  • 1.所購買體驗課程如屬於APP上之智能教學互動課程,涉及階段任務與程度達成或學習目標達成始得解索使用之課程,應待會員完成課程任務始得使用,無法於服務有效期間內完成課程階段任務或達成程度或學習目標者,應另購課程或使用期間始得繼續學習。
  • 2.所購買課程如屬於可多人一起參與之大會堂服務類型課程(45分鐘),可於開課5分鐘前預定,會員如無法出席預約課程,最遲須於5分鐘前於網路系統完成取消,若未於前述期限取消預約,則該次預約服務仍視為已使用,每次使用扣一堂服務堂數。
  • 3.所購買體驗課程如屬於1對2服務類型(每堂25分鐘)(學齡前幼兒專用)或1對4服務類型(每堂45分鐘)(小學生適用)等課程屬於線性規律進行課程,每周(周一至周日)固定2堂,會員應於合約開通後立即來電或通過網路系統制定學習計畫,選定本契約有效期間內預計每周2堂課程的固定上課時段,無法臨時訂課,且預定完成後即無法取消或請假。會員如因個人因素或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無法按原定時間出席課程者,可觀看錄影檔進行補課或依下列規定辦理課程時間變更:
  • (1)無法出席課程屬於「當周課程」:最遲可於開課5分鐘前於系統選擇異動上課日期與時段,惟異動後之日期與時段以當周內可選時段為限。
  • (2)無法出席課程屬於「下周及其後之課程」:應於下周一的00:00前通過網路系統重新制定學習計畫,變更下周或其後之上課日期。
  • 4.為尊重自身及其它會員權益,預約課程後,請務必準時進入課程教室。如有逾時之情形,會員將無法進入所預約課程,惟該預約課程仍視為已使用並應按本契約約定計算使用服務堂數。
  • 5.本公司提供多國籍語言顧問進行語言學習服務,但無法指定特定顧問進行服務。又因本公司語言顧問以歐美國籍為主,如遇歐美國家特殊重大節日(如聖誕節、新年),將盡力調配語言顧問開課時段,如遇特定課程預定額滿情形,請選擇其他課程類型,或安排其他時段上課。
  • (二)為達到更佳學習效果,或因法令、政策因素所需,本公司得調整學習服務方式、學習內容、設備規格及上述各項服務堂數計算方式及使用規則,並提前30日於系統中公告修改內容及預定生效日,同時以電子郵件或書面通知會員,如影響會員使用權益,並將提供補償方案。會員於預定生效日前未為反對之表示且繼續使用本服務者,視為同意本公司以調整後內容與規則繼續提供服務。如調整後服務內容與規則對於會員權益影響重大且會員不接受本公司所提供補償方案者,會員應於變更生效日前以書面通知本公司,如因此擬終止本契約,按本契約第七條第(六)項規定辦理。
  • 五、遵守義務
  • (一)會員瞭解並同意《隱私暨個資保護聲明》、《會員服務使用條款》及《迪士尼英語線上課程附加使用條款》為本契約之一部,效力與本契約相同,會員使用本公司服務時,應完全遵守前述所有規定,若有違反,即視為違反本契約,本公司將視情節輕重,予以暫停或終止服務。本契約條款若與《隱私暨個資保護聲明》、《會員服務使用條款》及《迪士尼英語線上課程附加使用條款》內容不一致者,以本契約之內容為準。
  • (二)本公司擔保提供服務時使用相關內容之智慧財產權或其他權利屬於本公司所有,或係經合法授權使用。如有違反前述情形導致會員無法繼續使用本服務,將賠償會員無法使用之損失。
  • 六、契約轉讓
  • 因服務專屬性,本契約及本服務使用權利均不得轉讓與任何第三人。
  • 七、終止契約與退費
  • (一)會員瞭解並同意,本契約服務方案為特殊優惠專案服務,簽訂本契約後,倘因個人因素欲提前終止本契約者,視為違約,已繳費用不予退還
  • (二)會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本公司通知限期改正,逾期仍不改正者,本公司得終止本契約,因此造成本公司受有損害者,會員並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 1.違反《會員服務使用條款》第五條第二項帳號保管義務、違反第五條第四項各款情形之一、第八條保密條款、第九條智慧財產權約定、第十條禁止勸誘原則。
  • 2.違反《迪士尼英語線上課程附加使用條款》任一條規定。
  • 會員如係第二次違反上述約定者,本公司得逕行終止本契約。
  • (三)如會員違反本契約其他條款,經本公司通知限期改正,逾期仍不改正者,本公司得終止本契約,因此造成本公司受有損害者,會員並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 (四)本公司若有贈送會員課程堂數、紅利點數,需於購買課程堂數使用完畢且本契約服務期間未屆至或終止前方始生效,若會員有提前解除或終止契約,或因違反本契約條款經本公司終止本契約者,不得請求給付贈與堂數、紅利點數或請求以之折換現金。
  • (五)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發生可歸責於本公司事由導致嚴重之系統異常且會員完全無法使用本服務,或發生可歸責於本公司事由導致會員所選擇服務內容與教材發生重大錯誤情形者,經會員書面通知改善,本公司未依規定修復或更正,一年內達三次以上,會員得以書面通知本公司後,提前終止本契約。
  • (六)本契約因前項原因提前終止後,本公司應退還剩餘未使用部分之費用,會員並得要求加計應返還會員金額之百分之一的違約金。
  • 八、申訴權利與通知方式
  • (一)會員對於本公司提供之本服務有疑義者,得以電話、電子郵件或書面方式提出,如以前述方式提出申訴確有困難者,得至本公司營業處所提出,本公司將於接獲申訴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進行妥適處理及回覆。
  • (二)雙方同意,本公司之通知得以下列方式之一進行及生效:
  • 1.以郵寄書面通知至會員於系統中所留填之聯絡地址方式進行,並自書面通知送達之日起生效;
  • 2.以傳真書面通知至會員於系統中所留填之傳真電話方式進行,並自傳真紀錄成功接收之日起生效;
  • 3.以發送電子郵件至會員提供之電子郵件(即會員帳號)方式進行,並自發出之日起生效;
  • 4.會員未留存聯繫地址、傳真電話及電子郵件者,得以簡訊、電話通知、語音留言等方式進行通知,並自發出之日起生效;
  • 九、契約執行性
  • (一)本契約簽訂前有關於本契約服務方案之廣告為本契約之一部分,效力與本契約相同。除前述廣告內容及本契約另有約定事項外,本契約取代雙方就本契約所述事宜所達成的一切口頭或書面約定。
  • (二)除本契約另有約定外,本契約簽訂後,如須修訂,應由雙方另以書面協議取代或修改,任何口頭、非文字載明之承諾、條件,均視為無效約定。
  • (三)雙方同意本契約內容之全部或部分經法院判定無效時,並不影響契約其它條款之效力。
  • (四)就本契約未盡事宜,雙方同意依本公司內部或網站上有關之公告、說明、服務條款補充,並依中華民國法律與其它相關法令解釋並適用之。如果有爭議,應本誠信原則善盡最大努力協議處理。如無法協商解決而有訴訟之必要時,雙方合意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但此約定不因此排除消費者保護法第四十七條或民事訴訟法第四百三十六條之九有關小額訴訟管轄法院之適用。
  • (五)會員得對於本契約之全部條款得審閱三日,會員瞭解並同意,一旦勾選「同意」,即視為已經充份審閱本契約所有條款三日(含)以上且同意完全遵守本契約之所有約定。
  • (六)本契約經會員審閱確認並同意後,將以電子文件方式留存於本公司系統中,以為雙方簽署及遵循之依據,並於本公司網路系統發出再次確認同意所有電子文件內容後,點選「再次確認同意」鍵時成立及生效。會員並得隨時登入本公司會員中心查看本契約及本服務內容。
  • (七)會員如係未滿二十歲之未成年人或其他限制行為能力人時,除會員本人已了解並同意本契約內容外,本契約並應經會員之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本契約所有內容;會員如係無行為能力人者,應由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代理訂定契約。如本契約未依前述約定訂定,除屬於純獲法律上利益或有民法第八十三條之情形外,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得主張本契約不生效力。會員點選同意、再次確認同意並開始使用或繼續使用本公司服務時,即視為會員之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本契約所有內容。